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吕院招就函【2018】9号
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2018级新生建档工作,根据《吕梁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8级新生建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新生建档时间及要求
11月17日——11月29日,学生归档材料要遵循实事求是、有效齐全的原则,根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对取得学籍的2018级新生建立档案。
二、归档材料收集及整理
(一)归档材料
1、普通高考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生的高考考试档案和高中时的学生档案。
2、对口升学考生:包括对口升学考试档案和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时的学生档案。
3、专升本考生:包括专升本考试档案和专科学校毕业生档案。
4、保留入学资格的退役学生:除相应要求的归档材料,还包括入伍档案材料。
(二)档案材料收集
1、 山西籍考生考试档案(普通本科高考考试档案,对口升学考试档案,专升本考试档案):由招生就业处打印,加盖公章后移交给各教学系(部)。普通本科高考考生的高中档案、对口考生的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档案和专升本考生专科时毕业生档案由学生自带提交所在教学系(部)。
2、非山西籍考生考试档案:部分外省籍考生纸质档案已转递至招生就业处的,由招生就业处整理、核实后,移交至学生所在教学系(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学生自带纸质档案的直接提交所在教学系(部)。
(三)归档材料均须原件或有效材料,且材料要齐全,不可漏项。学生归档材料不齐全,教学系(部)要督促学生尽快与生源地所在招办、原就读学校联系,并限期交回教学系(部)。
三、建档与移交要求
各教学系(部)将各类考生的档案材料收齐后,按照《吕梁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参照附件1、2、3材料要求逐一整理、归档,为取得学籍的每位新生建立学生档案,档案袋由招生就业处统一提供。学生建档后,按班、学号依序整理好后与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一并,以系为单位于2018年11月29日前统一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保管。
附件1、吕梁学院2018级普通高考考生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附件2、吕梁学院2018级对口升学考生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附件3、吕梁学院2018级专升本考生档案登记表(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招生就业处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