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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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守则
      2015-12-26 16:40 作者: 编辑:  吕梁学院招生处   (点击: )

      1、认真贯彻国家、省招办和学校有关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2、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和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禁令,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3、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录取期间规定保密的有关信息。

      4、录取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让考生、家长和社会满意。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要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

      6、爱护录取场所的公共财物,保持录取场所的整洁和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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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